离退休工作处活动室管理制度

时间:2017-05-23 浏览量:

离退休工作处活动室管理制度

1、讲文明、有礼貌、团结友爱、互尊互敬,自觉按规定在活动室内或室外进行活动。

2、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遵守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3、保持活动室环境卫生清洁、物品摆放整齐、室内空气通风良好。

4、严禁在活动室内吸烟、随地吐痰,不得乱扔垃圾、杂物,禁止高声喧哗,保持室内安静。

5、请自觉爱护室内设备设施及用品,活动室内物品不准私自带出,不得外借,损坏照价赔偿。

6、使用各类活动器械时要做到讲究卫生、爱护器械,正确操作、注意安全,请勿搬移设施。

7、不得带宠物进入活动室,禁止携带非我校离退休人员进入活动室参加活动。

8、节约用电,人走灯熄。注意防火、防盗,活动结束后,将物品归放原位,将所有设施置于停机或关闭状态。

9、活动室内不存放私人物品,活动结束后即时带走私人物品,否则按废弃物处理。

10、活动室开放时间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3:30—16:3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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